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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案例分享(194)—变更湿拌砂浆价格确定的争议
2024-10-17来源:小编

变更湿拌砂浆价格确定的争议

某学校工程,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发包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由某建筑公司负责承建。2018年10月签订的施工合同显示,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竣工结算时发生计价争议。

一、争议事项

本工程设计采用干混砂浆,在实施过程中变更为湿拌砂浆,竣工结算时发承包双方对此变更中湿拌砂浆材料价格的确定产生争议。

二、双方观点

发包人认为,根据变更内容和合同材料调差条款,干混砂浆变更为湿拌砂浆应按预算编制期干混砂浆与湿拌砂浆之间的价差计算调整费用。

承包人认为,发生此变更非承包人原因,根据合同专用条款变更估价原则第10.4.1.4.3条“承包人的投标文件中没有的增加清单项目,以确认的工程量套用相应专业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及定额,材料价按施工当期本市的《工程造价信息发布价计算”,故应按施工期的湿拌砂浆价格计算变更费用。

三、省标定站观点

根据所提供的工程联系单、工地现场办公会议纪要、工程变更审查表等资料,采用湿拌砂浆属于工程变更事项。由于原招标清单无适用清单可以使用,故由此变更导致新增的清单项目,应根据合同专用条款变更估价原则第10.4.1.4.3条约定,新增清单综合单价的主材价格即湿拌砂浆按施工期本市《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价格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