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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案例分享(202)—工料机基准日期信息价时点确定的争议
2024-10-22来源:小编

工料机基准日期信息价时点确定的争议

某酒店工程,资金来源为企业资金,发包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由某建筑公司与勘察、设计公司组成的联合体负责承建。2022年10月签订的工程总承包合同显示,工程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综合单价依据《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编制的施工图预算组价确定。预算编审时发生计价争议。

一、争议事项

本工程投标截止日期为2022年8月8日,合同通用条款1.1.4.6约定基准日期指投标截止之日前28天,即为2022年7月11日。合同专用条款第17.1.3.1条约定工程概算、施工图预算编制时人工、材料及机械价格按基准日期对应的广州市造价部门最新颁发的造价文件及政府有关部门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发承包双方就基准日期对应的信息价时点产生争议。

二、双方观点

发包人认为,本工程基准日期为2022年7月份,应采用广州市造价部门发布的7月份工程价格信息。

承包人认为,查询基准日期2022年7月11日对应广州市造价部门最新颁发的文件是2022年5月份工程价格信息,故应采用5月份工程价格信息。

三、省标定站观点

按照造价管理部门发布价格信息的方式,基准日期当期材料价格往往需要延后一个多月才能发布。如约定以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信息价数据的,招标人和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所能掌握的只能是招投标时期造价管理部门最新发布的价格信息,无法掌握或判断造价管理部门将来发布的基准日期当期价格信息,因此在本工程合同专用条款第17.1.3.1条“基准日期对应的广州市造价部门最新颁发的造价文件及政府有关部门相关文件规定”约定下,投标人无法做到依据造价管理部门当时尚未发布的基准日期7月份价格信息进行报价,只能是依据基准日所能获取的最新颁发的价格数据,故本工程编制预算时工料机基准日期价格按5月份的工程价格信息执行。